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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恋爱关系,后以投资为由要求转账,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的李某。李某以恋爱为名多次借款,声称需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可保本投资,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虚假APP伪造公司资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账户,最终查明系婚恋交友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关联性,称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但承认其员工曾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无关联。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制度,结合《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追缴违法所得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投资致富'话术,切勿轻信所谓安全账户。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支付账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