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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兼职骗局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高薪兼职骗局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声称可日赚千元且无风险。通过APP联系后,对方以'公司领导'身份诱导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指定信用卡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资金被快速转走。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仅保留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告知义务,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证据,申请人提交APP截图、转账记录及部分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反证。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对合作方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损失2.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1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合作方信息。平台方需履行审核义务,对虚假宣传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因延迟报案导致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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