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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交友中虚构投资项目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平台,声称可提供每日8%的回报。在获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以'平台审核'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5万元入金,后以'系统升级'等借口拖延提现,最终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实际操作由个人负责,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协议,主张交易风险自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涉案APP网站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认定平台运营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结合APP下架情况及资金流向,确认存在交易欺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参照《民法典》第148条、第1191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平台责任的规定,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确认电子证据效力

【分析启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