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诱导投资虚拟币遭诈骗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投资虚拟币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平台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对方以投资虚拟币可获高额回报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并缴纳保证金。李某通过QQ冒充领导身份,以'项目需要'为由要求张某某持续转账,初期返还少量利息骗取信任。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约3.5万元投资款;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电信诈骗平台冻结资金,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电信部门止付记录,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注册的账号进行诈骗。公司虽否认管理责任,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承认未对员工进行反诈培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约2.45万元投资款,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企业监管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杀猪盘'诈骗,虚拟币交易应选择正规渠道。企业应对员工账号使用建立监管机制,劳动者应核实对方身份再进行资金操作,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