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公司员工,以投资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通过QQ向其推荐某虚拟币投资项目,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在取得信任后,李某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要求通过私下转账完成交易。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构成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任何投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工作账号进行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但主张虚拟币交易属个人行为。仲裁员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李某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2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精准诈骗手段,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资质。建议通过正规平台交易,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对于要求脱离监管的交易,应保持高度警惕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