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刷单诈骗虚拟币平台要求现金交付被识破
【标题】兼职刷单诈骗虚拟币平台要求现金交付被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兼职招聘及虚拟币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刷单信息,宣称可日赚千元。对方要求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承诺以虚拟币形式返还。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被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发现对方实际是网络借贷诈骗团伙。期间多次通过微信沟通确认交易真实性,但均未获有效回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刷单交易骗取现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未提供实际交易凭证。双方对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产生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截图、转账记录及虚拟币平台交易详情。公司仅提供模糊的业务合作协议。经质证,仲裁委认定虚拟币通道操作不符合正规金融流程,且多次要求屏幕共享行为暴露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交易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参照《民法典》第157条,确认合同无效并支持返还财产请求。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交易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资金往来并保留证据。虚拟币通道操作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