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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协助追缴违法所得'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伪造网购订单和公检法文书,以'先返小利'方式骗取信任,后以'资金冻结需垫付'为由持续索要验证码,最终资金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称系自愿投资协议。核心争议在于李某是否构成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以及虚拟币转账是否属于合法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检法头像和虚假警号。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宝转账凭证与虚拟币交易记录存在明显资金链断裂。公司未能出示与李某的委托协议或业务审批文件,且承认未核实李某身份真伪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足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账户实名制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杀猪盘'话术套路。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泄露验证码。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