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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裸聊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裸聊敲诈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网友。对方以裸聊为诱饵获取信任后,谎称可修复征信,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进行3次充值入金操作,累计约3.5万元。李某伪造金融机构客服身份,要求张某某通过APP截图验证身份并提供验证码,后以账户冻结为由威胁其转账,最终导致张某某陷入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APP仅提供交友功能,用户操作均自主完成,且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充值记录及通讯内容,公司仅提供平台协议条款。针对要求验证码环节,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是否履行身份核验义务,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赔偿张某某部分损失共计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预警。受害者遭遇网络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冒充身份诈骗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