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平台难免责

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平台难免责

【标题】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平台难免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应聘网络兼职,后遭遇刷单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客服以'足不出户日赚200'为由诱导参与刷单兼职。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宝账户信息及手机验证码,承诺每完成一单即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多次联系平台未果。期间平台通过聊天记录引导其下载伪造征信修复软件,导致张某某陷入更深迷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仅系民事纠纷且已尽告知义务。双方对转账凭证真实性、平台是否存在欺诈故意产生争议,张某某无法完整提供与所谓'招聘人员'的直接对话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鉴定,确认张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与平台账户存在关联。但因缺乏直接对话证据,平台否认诈骗故意。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异常操作记录,结合征信修复话术分析,认定平台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刷单本金2.8万元,对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平台需承担未履行审核义务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失责任条款、《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征信修复''高收益'话术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招聘信息,重要交易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收集电子数据,避免单方面承担损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