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款3.5万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款3.5万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推荐网络购物平台投资。在签订虚假合同后,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资金被迅速转移至私人账户。平台虽提供部分聊天记录,但未有效监管交易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及资金转移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用户注册信息及交易记录,确认是否存在虚假身份。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公司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关键证据显示李某注册信息与实际身份不符,且资金在3日内被转出平台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李某行为构成诈骗,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需警惕高收益诱惑。本案警示:签订合同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申请平台数据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