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遭拒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遭拒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建立情感关系,后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注册网络借贷账户,要求其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将资金转入李某提供的多个银行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平台投诉。平台核查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但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身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平台抗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张某某提交了平台APP操作截图、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仅提供账号注册信息证明已履行基础审核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平台风控机制及用户身份验证流程。经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频繁更换设备IP地址、使用虚假身份资料等异常行为。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平台未尽合理审核义务的过错程度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防范冒充公职人员诈骗。遇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电子证据,发现平台责任可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