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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遭冒充领导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某科技员工遭冒充领导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实施精准信息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司高管的冒牌人士。对方以'领导'身份获取信任后,诱导其参与裸聊并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虚拟币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立即报警,但资金已被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导致诈骗发生;公司则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虚拟币交易具有匿名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经核查,平台存在未实名认证及反诈提示缺失的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支持张某某追缴违法所得的主张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企业需完善内部风控机制。遭遇电信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