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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微信投资老师精准诈骗

【标题】学生遭遇微信投资老师精准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高校在校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添加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投资指导'为名,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参与'跨境理财'。期间李某某伪造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证,谎称需先垫付资金后返还利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后发现所谓投资项目系虚构,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被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承担监管责任及是否存在共同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账号封禁截图。公司承认平台存在虚假身份注册现象,但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关键证据为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伪造的工作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身份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劳动者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资质。第三方支付机构留存的交易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建议对高风险交易设置资金冻结程序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