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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学生被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服务平台运营商,案由涉及通过微信实施的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经理的微信好友'李经理'。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贷易通'APP。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李经理'伪造银行审批流程,以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四次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后被转走,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且诱导用户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导致资金损失;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实际操作由第三方人员完成,不应对用户损失负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及平台操作界面截图。公司承认APP存在实名认证漏洞但否认直接参与诈骗,申请调取服务器日志。仲裁员结合资金流转路径与平台管理责任认定,确认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公司需承担平台运营监管不力的责任,但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亦存在一定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加强网络直播平台主播账号注册和管理的通知》相关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警惕'贷款专员'等职业身份诈骗,遇资金异常变动应及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避免使用非官方虚拟币通道。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