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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员工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员工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APP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转账3.5万元,并声称可提供'内部渠道'规避平台风控。期间李某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以账户冻结为由诱导其脱离正规平台交易,最终APP被下架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利用婚恋交友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报警,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虽提供报警回执,但未能证明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与平台下架时间的关联性,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保存转账凭证与沟通记录。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企业需加强员工网络行为监管,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