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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QQ遭冒充贷款专员骗走3.5万元

【标题】张某某QQ遭冒充贷款专员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公共服务资质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QQ点击伪造的贷款合同链接,承诺可快速提现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调查发现李某实为职业骗子,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李某无权限联系客户,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属个人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职务行为及诈骗金额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伪造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提出李某账号异常登录记录。经比对,仲裁委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冒充员工,且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提供内部系统访问权限。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过错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法关于网络诈骗证据认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管控员工账号权限,个人需警惕婚恋平台陌生邀约。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私下转账。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