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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遇诈骗网贷3.5万元被冻结

【标题】大学生兼职遇诈骗网贷3.5万元被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兼职名义实施诈骗,引发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商圈看到招聘传单,称可日入300元无需经验。面试时工作人员王某(化名)自称是某科技公司主管,以'反诈宣传员'职位诱骗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并提供网贷账户。期间王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账户冻结,要求张某某通过QQ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最终导致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至公司账户。案发后王某失联,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参与且签署协议,属民事合同纠纷;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资质、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网贷提现凭证、转账记录及证人证言。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核验属伪造。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及资金流水明细,确认张某某因被欺骗导致财产损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认定其构成诈骗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9条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兼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保证金''身份验证'等话术。遭遇账户冻结威胁时应立即报警,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以虚假身份或伪造资质进行欺诈性招聘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