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投资骗局致资金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骗局致资金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兼职,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刷单返利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参与刷单任务。张某某通过线上贷款审批获得约3.5万元,按指示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失联。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时,该公司已注销工商登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虚拟币转账属个人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虚拟币财产属性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张某某提供的12次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截图。公司仅提交内部会议纪要证明业务真实性。鉴定机构认定虚拟币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但因公司已注销,无法追查资金流向。仲裁委组织双方进行证据比对,确认平台存在虚构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因虚假宣传产生的直接损失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投资老师'骗局,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证据等关键材料。虚拟币虽具财产属性,但追偿难度较大。建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避免因贷款审批陷入债务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