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诈骗员工3.5万元获赔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诈骗员工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虚假招聘与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下招聘点应聘兼职工作,面试人员以婚恋对象身份与其建立联系。此后通过QQ群频繁沟通,对方以'急用钱'为由要求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款项转入后,对方立即消失,公司亦拒绝承认相关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短信通知凭证,公司仅出示招聘公告。经质证,公司未能解释为何未通过正规平台交易且存在资金快速转移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员工利用婚恋关系实施诈骗,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招聘中婚恋话术陷阱,核实用工主体资质。遇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情形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处理。用人单位需对员工职务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