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婚恋平台扫码支付培训贷遭诈骗
【标题】老人婚恋平台扫码支付培训贷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参与培训贷项目,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理财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零门槛兼职'为诱饵,诱导其参加'金融培训'项目。培训过程中,李某某虚构贷款产品收益,声称可协助办理高收益信用卡贷款。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扫码向指定账户支付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调查发现李某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且培训内容与正规金融业务无关。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虚构公司资质和培训内容,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资金损失,且未发现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平台投诉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提出异议,称部分电子证据可能被篡改。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支付记录进行区块链存证验证,确认交易真实性。同时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注册信息,证实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资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培训内容等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支付的培训费用2.8万元,剩余款项因无法证明具体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温床,建议老年人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对要求扫码支付、屏幕共享等操作保持警惕。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本案中电子证据的保全和验证对案件定性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