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应聘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兼职应聘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兼职,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至虚拟币账户。期间多次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共计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操作失误,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QQ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与虚拟币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避免随意透露验证码。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转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