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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投资导师诱骗验证码诈骗案

【标题】微信冒充投资导师诱骗验证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案由涉及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对方以教育培训场景为由推荐所谓'稳赚不赔'投资项目,通过中奖领奖话术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融APP。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操作需要验证码'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其银行卡内约3.5万元被快速转走。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账户已因异常交易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导师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APP系正规金融平台,不认可诈骗指控。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资金损失与平台责任的因果关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户冻结通知;公司提供APP备案信息及用户协议。经核查,李某使用与公司员工相同头像但未实名认证,且平台存在诱导性话术。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APP功能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存在异常转账通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且平台功能存在漏洞,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亦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诈骗温床,应警惕诱导性话术和异常转账要求。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用户应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遭遇验证码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主张平台责任需证明其存在管理漏洞。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