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老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发生诈骗纠纷,案由为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金融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分4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平台账户出现异常交易记录,但因未及时报警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张某某保存了与李某的38条通话记录及平台聊天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婚恋对象身份导致被骗;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无法确保所有用户信息真实性。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承担审核失职责任及电子证据证明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平台对通话记录真实性提出质疑。经技术鉴定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有效,但信用卡交易流水显示张某某主动发起转账。仲裁员结合平台用户实名认证流程漏洞,判定存在管理责任。张某某未能提供有效身份核实证据,导致部分诉求存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民事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交易经营者审查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老年人需警惕'投资'类话术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止付,电子证据需同步保存时间戳等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