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被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被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平台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教育贷款审批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谎称可办理教育培训专项贷款。通过QQ群实施'贷款专员'身份冒充,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共享屏幕操作贷款审批流程。在完成三次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操作全程为虚假贷款流程,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对接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存在主动转账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后台数据确认该平台存在诱导性贷款话术,结合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认定平台运营方存在明知他人利用其服务实施诈骗仍提供技术支持的过错。公司虽主张技术中立,但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平台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手段,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反诈提示义务。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