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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QQ诈骗3.5万元资金转移难追回

【标题】张某某QQ诈骗3.5万元资金转移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系网络交友诈骗纠纷,涉及支付宝转账及网站截图证据。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杀猪盘'手法虚构高息贷款项目,诱导张某某在QQ群内完成约3.5万元转账操作。期间李某多次以'账户异常需解冻'为由要求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支付宝账户。4月5日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后,立即联系平台申请紧急止付,但因超过24小时窗口期未能成功冻结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认为转账行为属个人交易,公司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涉事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未证实李某身份。经审查,仲裁委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且转账流程存在明显异常。公司主张的'无直接合同关系'未被采信,因未能举证证明款项去向及自身无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对员工身份审核不严的过错,判决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支付2.45万元赔偿。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具体损失明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认定企业未履行对员工身份核实义务导致损失扩大。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核,建议发现异常转账立即拨打110并保存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需建立员工身份认证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资金快速转移行为可作为追诉诈骗罪的重要证据,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及证据完整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