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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拒退款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拒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对方冒充招聘人员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王某。对方通过QQ多次以招聘为名诱导张某某投资,称可提供跨境就业机会。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至公司对公账户,后发现王某实为学生冒充,且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能力,遂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诱导投资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款项系与王某个人约定,且已将资金用于跨境项目开发,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王某使用公司名义虚构招聘场景。公司虽提交了所谓项目合作协议,但无法证明实际履约能力。仲裁委委托银行核查账户资金流向,确认款项未用于公司经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认定王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陷阱,投资前应核实企业资质和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时应及时保存证据,通过仲裁或诉讼追偿。对公账户转账虽具形式合规性,但实质交易关系仍需审查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