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公司虚假招聘骗走员工3.5万元
【标题】教育培训公司虚假招聘骗走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开展招聘活动,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讲师招聘信息入职,该公司宣称可提供教育培训场景的返佣模式。入职后,公司员工以'投资老师'身份要求张某某先垫付约3.5万元虚拟币入金,承诺后续通过培训订单返现。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所谓培训平台并无实际交易记录,公司账户资金在3日内被转空,多次联系对方均被以'系统升级'为由推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交易属双方自愿的虚拟币投资协议,且已履行部分培训服务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虚拟币转账记录、与公司员工的通话录音等证据。公司仅能提供模糊的业务介绍材料,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交易真实性。仲裁委要求公司对业务模式进行说明,其解释与现有证据存在明显矛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虚拟币款项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陷阱,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劳动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发现异常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