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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诱导投资遭索赔

【标题】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诱导投资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公司普通员工,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及诱导投资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认识自称某金融机构理财经理的人员,对方以婚恋交友为名诱导其投资。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中,伪造平台文件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至非公司账户的第三方收款人。期间多次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充值入金,最终造成约3.5万元财产损失。张某某发现受骗后,调取平台信息发现公司员工存在虚构事实、脱离平台交易等异常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并诱导投资,公司则辩称该行为系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争议焦点在于员工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认定员工行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的嫌疑,且公司未履行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追回部分资金并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监管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诱导投资骗局,建议留存完整通话记录及平台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