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人员,因虚假招聘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并提供个人信息。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按照李某指示转入指定账户。次日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警方查明资金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快速转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平台虚构贷款审批流程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APP操作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李某非员工。仲裁员结合资金流转轨迹及平台用户画像特征,认定存在明显的电信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判令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全部3.5万元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行为,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防范冒名诈骗风险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