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兼职招聘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标题】虚假兼职招聘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招聘遭遇诈骗,要求追回损失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声称可提供投资理财培训机会。通过电话联系后,企业主冒充投资老师,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向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官网被封停,张某某发现该平台为虚构网站,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条件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该交易属自愿民事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不认可其违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招聘截图、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构网站界面证据。公司仅出示支付平台转账记录,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过程中发现企业主多次使用同一手机号码诱导求职者转账,且公司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地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招聘资质、隐瞒虚拟币资金流向等行为,裁决企业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民法典》第五条关于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与招聘信息真实性,警惕以培训为名要求转账的行为。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招聘骗取劳动者财物,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风险提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