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HR要求脱离平台转账被骗3.5万元
【标题】女子冒充HR要求脱离平台转账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应聘行政岗位。入职后,自称HR的李某某以招聘主管身份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培训费用',并承诺可获取内部晋升机会。期间使用虚假APP伪造公司内部审批流程,通过频繁更换联系方式制造账户异常假象。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存疑并报警,但赃款未能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充HR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被申请人辩称与申请人无雇佣关系,且未授权任何人员收取培训费,认为系个人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虚假APP截图及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信息核实流程证据。仲裁员结合网络借贷场景特征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嫌疑,但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部分责任,退回申请人2万元转账款项,其余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企业资质与岗位真实性,警惕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行为。建议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电子数据。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信息认证制度,防范冒名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