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求职遭二维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兼职求职遭二维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工作,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在家完成任务日薪300元。通过微信添加招聘负责人后,对方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扫码支付2000元,随后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期间对方以'平台审核'为名多次要求调取电商平台账户信息,后发现APP已下架且对方失联,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冒充员工实施诈骗,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负责人'的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涉案APP下架截图。公司虽否认,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获取张某某的电商平台账号信息。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情况及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及'公司内部流程'等细节,认定存在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需谨慎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兼职为名要求转账或共享设备的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警。企业应加强招聘平台审核,避免因第三方诈骗导致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