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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裸聊敲诈资金被转走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敲诈资金被转走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并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裸聊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培训APP,谎称可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亦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张某某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对方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团伙,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即提供交友服务,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要求平台退还全部款项。平台辩称已履行用户注册审核义务,且交易全程通过第三方APP完成,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信息、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IP地址追踪报告。平台仅提供服务器日志,但无法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平台未有效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且李某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教育培训等诈骗话术。建议用户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发现资金异常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证据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