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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虚假兼职诈骗受害者获赔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虚假兼职诈骗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兼职诈骗引发纠纷,案由涉及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谎称系政府机关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以办理公共服务补贴为名招聘兼职人员。承诺每月支付约3.5万元高额报酬且无需坐班,诱导张某某缴纳3000元入金费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所谓补贴办理系虚构场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入金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验证码属于平台常规操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并虚构政府办理场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主张,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完整性及交易异常性进行综合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裁决退还张某某全部入金及30%赔偿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招聘主体资质,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保存好验证码、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