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兼职平台骗钱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兼职平台骗钱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高薪境外兼职为由诱导其缴纳3000元征信修复费。公司通过线下门店签订虚假合同,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所谓'资金监管',后以虚拟币转账方式收取约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发现公司实际从事资金拆分业务且无真实境外工作机会,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提供验证码属常规操作。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合同效力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实际工作安排证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级资金拆分操作,且注册的所谓'征信修复平台'实际为虚假网站。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虚拟币兑换损失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虚假投资诈骗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涉及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发现诈骗应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和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