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时遭遇诈骗,引发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以婚恋交友为名诱导。对方虚构身份,谎称可提供'高额度贷款',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转账,后以'系统升级''资料审核'为由拖延,最终失联。张某某因未及时办理紧急止付,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为自主离职员工,公司未授权其进行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对李某虚构身份的事实予以认可,但主张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线及平台用工规范,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被骗款项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在履职过程中遭遇的诈骗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以婚恋为名的诈骗套路。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授权管理,发现异常转账应配合警方紧急止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