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案员工索赔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案员工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被诱导参与境外高薪兼职项目。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承诺每日工资500元,要求先垫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平台推荐的虚拟币账户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平台投诉并留存网站截图等证据。经查证,李某实际为公司离职员工,该公司存在多级资金拆分及伪造交易场景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及平台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垫付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平台则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不参与交易监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网页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管理文件。经核查,平台未尽实名认证义务,公司承认虚构境外工作场景且存在资金分层操作。仲裁员现场演示虚拟币交易流程,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垫付款3.5万元,婚恋交友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以及《民法典》第122条侵权责任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虚假兼职项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拟币等新型支付工具实施资金截留,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及交易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