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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招兼职诈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招兼职诈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员工,因刷单返利纠纷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政府公共服务办理专员"招聘信息,对方以日结工资为诱饵要求先垫付3.5万元保证金。在某市政务服务中心附近,该公司员工冒充工作人员指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以"资金监管"为由拒绝返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自主交易关系,认为申请人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监控视频显示员工着制式服装进行招揽,核实了网贷提现记录与转账凭证,但未发现公司实际经营场所。双方就"政府工作人员身份真实性"产生举证争议,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职身份标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但证据链不完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名义进行的刷单诈骗,注意核实企业资质与交易真实性。遭遇资金垫付要求时应优先通过平台官方渠道办理,保留所有转账记录与沟通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