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诱导扫码刷单员工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扫码刷单员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QQ发布兼职信息,以刷单返利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公司领导的私信,称其所在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招聘兼职人员处理公共服务办理业务。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张某某下载涉案APP进行刷单操作。初期通过二维码收款返利约3000元获取信任,后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大额转账,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涉案APP已于事发后被平台下架,张某某仅能提供部分短信截图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公司业务场景,通过伪造领导身份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该QQ账号系个人使用,与公司无关且已及时阻断交易,认为申请人未核实对方身份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QQ聊天记录完整性、涉案APP下架证明及转账凭证关联性。申请人提交了电子数据固定证明、部分短信截图及转账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证据链认定存在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72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核实招聘渠道真实性。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应保持警惕,电子数据需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所有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