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兼职遭虚拟币诈骗
【标题】老年人扫码兼职遭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兼职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虚假招聘及虚拟货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收益兼职'信息,对方冒充公司领导添加微信。通过视频通话,诈骗分子谎称需缴纳保证金解锁高收益项目,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扫码支付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因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拟币平台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已与第三方平台完成交易,资金损失系虚拟币市场风险导致,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虚拟币账户冻结证明。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平台合作协议,未能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招聘场景及诱导转账行为,但未完全确认资金直接流向公司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款项因无法确认具体流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诱导,核实招聘方资质及支付渠道合法性。建议老年人通过正规平台求职,对要求扫码付款的陌生账户保持警惕,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