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贷款专员要求屏幕共享诈骗案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要求屏幕共享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教育培训场景兼职应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信息应聘,对方以贷款专员名义要求其转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并通过电话指导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对公账户后,发现该APP已因诈骗被下架,遂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公司称系个人自主操作,与企业无关。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公司是否参与诈骗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教育培训场景的聊天记录,审查涉案APP下架公告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员工与贷款专员的直接关联证据,亦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举证责任归于公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用工场景行为,责令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26条欺诈签订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用工场景真实性。遭遇要求转账、屏幕共享等异常指令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