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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职人员推培训贷用户被骗近4万元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推培训贷用户被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信息,该公司以高收益理财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自称是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客服添加其为好友。对方以'政府背景项目'为由推荐'培训贷'理财方案,承诺年化收益达24%。张某某在提供身份证号和支付宝验证码后,被诱导下载虚假投资APP,先后转账约3.5万元。直至2024年8月平台失联,张某某才意识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理财,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培训贷合同文本。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客服使用公职人员头像、虚构政府合作背景等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涉及大额转账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网络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和资质审查,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