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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精准信息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精准信息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及网络借贷场景诈骗纠纷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诱饵获取其信任后,谎称可提供政府内部渠道办理贷款,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电商平台使用二维码收款功能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期间李某多次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张某某账户资金被盗。后涉案APP因存在虚构事实、精准信息诈骗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向仲裁委申请追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和精准诈骗,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支付记录、聊天截屏及电子数据固定光盘;公司提出李某账号异常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质证,仲裁委确认张某某通过公司关联电商平台完成转账,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监管职责的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关于信息使用规范的有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强化平台审核义务,个人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身份冒充诈骗。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电子证据,并及时进行电子数据固定。对于二维码收款等新型支付方式,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