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遭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遭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承诺通过虚拟币通道操作可快速提现网贷资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将约3.5万元网贷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提现受阻且APP无法登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虚假宣传,导致其误信婚恋对象李某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APP为第三方开发,自身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用工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截图及网贷提现凭证。公司对APP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要求补充电子数据固定证明,确认该公司在推广中存在夸大宣传行为,且未对虚拟币交易风险进行必要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因欺诈导致合同无效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虚假招聘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用人单位需规范宣传内容,对涉及第三方服务的交易风险承担相应责任。电子数据固定是维权关键证据,建议通过公证等方式保存聊天记录、APP界面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