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钱部分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钱部分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的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员工的李某。李某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信用修复通'APP并支付费用。在取得张某某信用卡信息后,李某先返还2000元骗取信任,随后以裸聊截图要挟要求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未保存APP数据,仅能提供部分短信截图和转账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系正规征信服务,交易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QQ聊天记录截图、APP注册信息及多笔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取平台用户数据,但因系统故障未能完整获取。仲裁员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证据链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部分交易记录存在诱导欺诈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征信修复骗局构成诈骗未遂,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无法完全确认涉案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事诉讼法》第54条证据裁判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网络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对于要求下载APP的所谓征信服务,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