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培训贷诈骗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培训贷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培训贷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虚假招聘及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广告,对方以'技术培训'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在冒充公司高管的'李总'诱导下,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完成注册,并通过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登录,且公司拒绝承认存在培训项目,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款项为培训服务费,且已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协议,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对话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APP截图。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培训服务协议,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经核实,该公司未在工商登记中显示培训资质,且APP注册链接指向境外服务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如实说明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培训内容真实性,警惕以'培训贷'名义要求预缴费用。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