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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招聘诈骗:缴费后资金被转虚拟币

【标题】兼职招聘诈骗:缴费后资金被转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招聘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涉嫌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入职,公司要求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缴费后,被引导将资金转入虚拟币交易渠道。此后公司以'网络购物垫付'为由承诺返佣,初期返还部分小额利润获取信任,随后以'投资升级'为名要求继续充值。期间公司人员冒充张某某上级领导通过电话催促转账,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则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称虚拟币通道为正规业务流程,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流水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所谓'合作协议',但经鉴定为伪造文件。仲裁员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兼职项目骗取张某某资金,其行为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资金用于虚拟币投资,判决公司返还70%本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则,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电子数据取证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先返利后充值'套路,保留微信转账记录与虚拟币交易流水。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报警,避免向虚拟币账户继续转账。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