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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后被以中奖名义骗取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遇到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李某以'内部中奖'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手续费,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伪造政府工作证照片,并指导张某某通过平台'多级拆分'方式转账,最终以线下现金交付为由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信息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注册;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网站截图及现金交付凭证,某科技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监管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网络交易平台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所谓'中奖'信息,发现异常立即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