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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裸聊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及电信诈骗及虚拟币资金流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企业主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进行裸聊。在取得张某某个人信息后,李某通过电信电话威胁其征信受损,要求将3.5万元转入某虚拟币平台。期间,李某以支付平台手续费为由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被转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随即申请紧急止付但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无直接关联,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资金流向是否构成诈骗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李某个人声明。仲裁员结合电信诈骗常见手段及虚拟币通道异常交易特征,认定公司存在协助转移资金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87条关于过错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资金流向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虚拟币转账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若明知他人从事诈骗仍提供资金通道,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