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投资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诱导投资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医生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高收益投资。李某通过电话要求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卡信息,虚构公司资质并承诺保本收益。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信用卡转账约3.5万元至李某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项目,遂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专业人士诱导投资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未直接参与资金往来。核心争议为转账行为与诈骗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及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手机通讯记录及银行流水,发现李某账户存在频繁异常转账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且平台注册信息显示其为高危投资领域。经质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中多次出现诱导性话术及伪造的资质文件,证据链完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决公司返还投资款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8条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承诺。本案中因证据未能完全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故仅支持部分诉求,建议完善电子合同及资金监管机制